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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教育技术

心理辅导室使用管理制度

发布者:毛蕾部门: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阅读:48802015-01-12

1、心理辅导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在校需要心理帮助的教师、学生和家长;

2、心理辅导室由校级分管领导和辅导老师老师共同管理;

3、心理辅导老师应按值班日程表值班,提前做好准备工作,营造舒适的辅导环境;

4、心理辅导老师值班期间,应保持辅导室安静,禁止大声喧哗,并不得随意私自动用辅导室内物品。

5、辅导结束后,辅导老师应及时并做好值班记录,整理辅导档案,并分类存档。

6、辅导档案应妥善保管,不得遗失或泄漏,不得随意带出辅导室;辅导档案实行辅导员个人负责制,未经本人同意,他人不得随意翻阅;

7、辅导测量用表不可外借、复印,由辅导室统一管理使用;

8、辅导室所属书籍借阅对象限于专兼职辅导老师及本校学生,每人一次限借数量,定期归还;

9、辅导室文件由专人管理,按类分好,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翻阅或带走文件,辅导老师使用完后放回原处,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辅导室及翻阅辅导档案;

10、每天开启心理信箱,及时收取信件,收取后把信件分类整理好,记录在案,并做好信箱的维护工作;

11、辅导室卫生由当日辅导老师负责打扫,要求整洁舒适。

12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工作人员离开辅导室应关好门窗,关闭电器电源,杜绝发生治安事故。

13、爱护辅导室的一切公物,保持辅导室清洁,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、整理工作,如果丢失或损坏辅导室公共财产,需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。